2018年以来,无论是从中央,地方政府,还是药企、黎民百姓,都对一致性评价保持相当高的关注度。企业耗资千万,只盼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能尽快上量,回本是“硬道理”。大众百姓想的则是购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才是“惠民”。基于此,各省份为协调好各方的“既得利益”,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挂网采购、申报价格、临床使用、鼓励措施等环节作出规定。
采购:过评药品成“香饽饽”,未过评产品“任人宰割”
全国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均发文明确要求过评药品必须“优先采购”,尤其是上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辽宁、吉林、广西、浙江等9省要求“直接采购”;还有些省份为过评仿制药开通绿色通道,如江苏(备案采购)、北京、广西、天津(针对临床使用量大、金额占比高的品种优先采购);山西、江苏、浙江3省还对“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纳入了特殊采购政策范围。
但另一方面,未过评药品就是“刀俎下的鱼肉”了,甘肃、湖北、11城(“4+7”城市药品集采模式)对其“网开一面”,规定未过评仿制药在采购时,其价格必须低于过评品种。而广东、辽宁、湖南、江西、浙江、黑龙江等14省直接踢出未过评产品(即持有不采购态度),且江苏省直接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注销批文,加大力度淘汰质量低下、重复率高又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
言简意赅,只要是通过一致性仿制药,就如手握“香饽饽”,再加上去年8月原CFDA对(视为)过评药品作了特殊标识,所以市场早已是“池中之鱼”。
挂网价:低价是主要方向,但各有特色;4地回应11城的低价联动的最新情况
规定过评药品的采购价的大方向就是“低价、最低价”,但各省的具体措施可谓大相径庭。
江苏、浙江、山西要求采购价不得高于其它省份,其中浙江还要求只要过一致性评价,可突破一品两规;
湖北、青海两地要求各地开展带量采购工作应将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与原研药品同等对待。
陕西以全国最低三省平均价与陕西现行挂网价低值为限价;
广西则以全国最低五省入围价平均值为挂网参考价;
湖南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其挂网价参考全国最低三省平均省级价格(暂不含采用入市价模式的省份)。
上海的阳光平台提供外省市、本市和同品种采购价格信息作为议价参考,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品种设置议价提醒;该市对过评药品挂网价的态度是比较“宽松”的。如此前(11月30日)上海要求挂网的1295个药品主动申请降低中标价,且价格参考“十五省市采购价”,但调整目录不包括一致性评价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议价措施。
宁夏废止药品最高限价及其有关规定,企业可根据合理的产品市场价格自主申报产品价格;
山东对纳入公开招标目录范围内且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列入第一竞价组,不受中标产品数量限制,由生产企业在不高于同竞价组已中标产品最高价格的范围内自主报价。
内蒙要求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在议价时,以企业在自治区、其他省历史成交价或零售药店价格做参考,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外,国家主导的11城带量采购议价结果已出炉,过评药品中标价的降幅均达到50%以上。那么接下来,对于那些低到“尘埃”的中标价会否在全国各省联动呢?又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先来说说小编了解的最新情况。
近来,有媒体透露,安徽将组织专家开展针对4+7相关品种的议价。据说,在安徽现有医院采购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降价是必须的,不会跌到像4+7的价格那样低;据观察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相继公布的一批过评药品的挂网价格来看,并未4+7联动;上海药事所表示非中选地区在采集4+7中选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些要素,鼓励“模式”和“价格”一起联动,即过评药品降了价,还应给出相应的市场量。
鼓励措施:省级、地市级采取现金补助,少则50万,多则600万
大部分省份以奖励金额的方式鼓励药企研发生产仿制药品,加快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还有的省份帮助企业打开零售药店的路子,要求药店做好过评药品的供应工作。
宁夏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奖补200万元,对于进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可先期拨付10%的奖补资金;
福建对省内生产企业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按评价成本20%比例、最高不超过100万予以一次性奖补;
安徽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
北京市对开展体外一致性评价研究的品种拟支持科技经费100-200万元,开展BE试验的品种拟支持科技经费200-300万元;
山东对过评的单个品种最高可奖400万元;
甘肃省对通过国家评价的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浙江对过评药品一次性奖补300万;
江西对通过评价的品种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补;
四川对全国前3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奖励金额原则上每品种150万元-200万元;
浙江省对在全国前三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按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河南对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重庆市对对通过一致性评价,且排在全国同品种前三位的,每个批文再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广西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奖励最低50万元,最高400万元;
贵州省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药品生产企业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支持。
除了以上省级百万补助,各地市级也拿出了相应的诚意。
亳州一次性给予600万元作为一致性评价科研经费补助;
阜阳市对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每个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10万元奖励。
海口对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单个药品补贴50万元,若通过国家验收,最高可获奖励300万元;
哈尔滨凡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医药品种,投产后,哈市将给予实际投入的30%、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广州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目录内制剂品种以及率先在全国前三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其他化学药制剂品种,给予每品种200万至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委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要求过评品种在该地进行落户、产业化)给予20%的资金补贴及50—300万的奖补;
淄博对于企业进入同品种药品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生产企业前3家的品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宜昌市对于国内同品种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泉州市对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按评价成本20%比例、最高不超过100万予以一次性奖补。若是国内首家过评的药品,将在此基础上由市级财政再予以评价成本10%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另行奖励。
新乡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按评价成本1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济南对于国内同品种前3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视同获得改良型新药生产批件,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威海对于国内同品种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奖励100万元;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奖励50万元。
绍兴对于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每个品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投入生产后,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福州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存在特殊情况和需开展临床试验的品种奖补100万元;对获得全国首家或第二、第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基本药物仿制药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50万元和100万元;对每个进口参比制剂奖补5万元;
湖州市德清县对本地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内同品种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泰州市对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每个品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泰州对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每个品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厦门对已经上市销售的仿制药在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并取得相关受理通知书的,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
南昌对通过评价的每个品种50万元以上的奖励;
杭州市给予本市企业投入金额的20%的资金扶持,给本市临床研究机构每品种20万元的奖励。
有关过评药品的其它红利政策
12月3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文,对获得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可调入海南省医保增补目录,即过评药物可以进入医保增补目录。
11月11日,广东省政府发文,允许患者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做好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供应保障。即患者可以拿着处方在院外购买过评药品。
一致性评价一直是地方新策中“出镜率”最高的词汇,说它抢占“C”位,大家是否认同呢?文中对一致性评价政策总结有遗漏或不足的地方,希望大家在文末畅所欲言。
信息来源:药智网、药智新闻、医药云端工作室、赛柏蓝、万英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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