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据辽宁省卫健委官网编辑
在**卫健委文件的指导下,各省级医院巡查方案陆续出台。近日,辽宁省卫健委印发《辽宁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其中指出巡查对象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可参照执行。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省属医院的巡查。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按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巡查。
在行业作风建设方面,通知指出行风教育要常态化。本次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情况。
主要看:(1)医院是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2)医务人员对《监察法》具备基本理解和认识,是否通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将《监察法》的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3)是否落实中央、省的相关廉政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发现典型案例并严肃处理,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促改”;(4)是否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
同时,要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主要看:(1)是否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人,监督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形成合力,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推进;(2)是否在行风工作上落实“一岗双责”,将业务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3)是否贯彻实施《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尤其是“六加强”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4)是否建立健全覆盖诊疗行为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5)医院价格行为是否规范,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6)价格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充足;(7)是否确保价格管理系统信息准确;(8)核查是否有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是否建立防止骗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
通知指出,要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
主要看:(1)是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实际、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2)是否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个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3)是否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层层传递,真正实现“九不准”规定的落地;(4)是否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5)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6)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7)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以及落实执行情况;(8)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并指出,要重点巡查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责情况。
主要看:(1)医院是否有效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位;(2)深化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尤其是深化医改等方面相关政策情况。主要看医改各项主要指标、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工作情况;(3)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或协议的相关要求情况,尤其是对口帮扶贫困县医院工作情况;(4)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情况。
声明:本文系神州医药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点击留言(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