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辑:神州医药 时间:2024-01-29 10:01:22 点击: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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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SZFCGDZ2024-101
项目名称:东阳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东阳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2700000元/年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东阳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2700000元/年
标项三
标项名称:东阳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3600000元/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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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标项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及以下企业响应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浙江省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必须在浙江省完成生产备案或者跨省销售备案;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认证生产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企业与对接人员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中标后弃标行为(须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投标人须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注册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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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至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由投标人通过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的政采云系统进行获取(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政采云系统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
2、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3、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以“游客”身份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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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区10楼开标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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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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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6.投 标 人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7.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8.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东阳市范围内增加浙商银行金华分行东阳支行作为线下合作银行。
浙商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联系人:许燕 联系电话:13967983441 0579-86222992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中医院
地 址:东阳市教授路9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靖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645113
质疑联系人:徐韩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631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阳市白云街道八华南路6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丹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633123
质疑联系人:张英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0182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传 真:
联 系 人:东阳市财政局采监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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